加强乡村路桥建设的思索与探析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其中路桥建设无疑占据了先行的主导地位,成为改善农村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主要载体。经多年实际工作,笔者注意思索和研究乡村路桥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而更好推进乡村路桥建设。
一、乡村路桥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1、已有路桥等级较低,建设难度逐步增大。
经过近十年的建设,我区乡村路桥建设已初具规模,共新建和改建道路994.8公里、共治理各类农村桥梁1795座。确实解决了极大多数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但以乡村路桥为重点的建设,区域性造成局限性,农村交通网尚未完全形成,畅通率较低,部分路还存在断头现象,而且部分道桥地形条件比较复杂,施工难度和投资量增大,使乡村公路建设占地、拆迁和青苗补偿等工作难度更大。
2、融资修路渠道萎缩,建设资金已显匮乏。
目前,乡村公路建设经费靠上级政策性资金、贷款和地方政府自筹为主,而上级政策性资金缺乏连续性,地方财政对农村路桥建设的投入又不足,使乡村路桥建设的融资难度和资金缺口增加,使农村路桥建设资金更困难。
3、路政管理力度不够,养护资金缺乏保障。
乡村路桥建设中,部分工程设计欠合理,投入资金不足,加上控制和监管不到位及养护相关机制等原因,造成少数已新建好的路桥使用效率低。同时,由于土方车、水泥车和砂石车等超限超载突出而打击力度不够,造成路桥损坏快、损坏程度大。
4、质量问题时有发生,资料粗糙欠规范。
个别施工单位、业主对质量、安全不够重视。尤其是以镇、村做业主的,多数是甩手业主,对质量和安全没有加强有效监管,导致返工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乡村路桥早已完工,但施工单位没及时整理归集和完善施工资料,造成无法及时组织交竣工验收。
二、农村路桥建设突出问题解决的主要途径
1、统筹安排,加强乡村路桥规划的指导力度。
乡村公路桥梁建设改造应注重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既要与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土地总体利用、农业产业功能区定位等结合起来,又要与农村水、田、林、渠治理紧密结合。路桥建设要与养护管理、运输发展协调安排。坚持总体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分步实施,做到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经济适用。
2、拓宽融资思路,实现资金筹集力量的不断增强。
交通部有关农村公路建设时有一段话指出,“把农村公路建成幸福路、致富路、小康路,确保路通、车通、人通、财通”。笔者认为,要实现路路通、路路管、路路养,首先要实现建设新农村公路的财路通;交通主管部门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资金来源多样化;增加建设资金总量和税收、前期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积极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对农村公路建设投资的支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设;打捆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督查,确保地方配套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招投标制度,实行建设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加强审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发挥资金最佳效益。
3、强化建设质量责任,保证新、改建路桥质量。
乡村公路建设中,严格执行计划立项、勘测设计、办理监督手续、成立监理机构、施工招投标、开工报告、交(竣)工验收”等程序是实现质量过硬的必经之路。按相关规定足额缴纳质量保证金,在公路改、扩建中,坚持沿原路进行改造、就地取材;不搞线路的大调大改、大填大挖,尽量避免征地拆迁,避免破坏自然环境。要进一步落实乡村公路建设质量责任制,做到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真正把质量责任分解到每个环节和每个具体的责任人上。
4、加强建设管理和养护能力。
“十二五”期间的乡村公路建管养,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要实现以建设为主到以管养为主的转变。必须建立健全已建公路由谁来管、怎样管、安全问题由谁来负责等相关规章制度。本着专业养护、行业管理、业务指导、按核定经费包干的原则,将纳管公路、桥梁日常养护分段承包给专门养护公司,明确责任、责职和经费,并分解到班组、具体责任到人,层层签订承包合同,人人明确管养标准。健全严格考核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将末纳管的镇村路桥由公路主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督管和指导,具体由镇村分级负责、村民自养、落实经费、加强查考、以奖代补的原则,做到有路必管必养。
二是要实现形成路产路权到按照路产路权落实义务责任的工作转变。必须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九条、等涉及农村公路的相关法律、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专门法规,增强群众对路政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严禁侵占公路乱搭乱种、摆摊设点、堆放垃圾、挖沟引水等行为;根据乡村公路实际,在路口设立长、宽、高障碍,限制超限超载车辆进入。
三是要实现粗放式乡村公路管理到按城市化道路标准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科学治路。建立乡村公路信息管理和数据更新机制,实现乡村公路情况的快速反应,为乡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全面提高乡村公路管理水平。
三、农村路桥建设中突出问题解决的思索和探析
1、立足“三农”开展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路桥改造的现实面临很多尴尬,出现诸多不正常的现象:相关制度仅仅停留于政策层面,比较原则而不易操作且随意性和变动性较大;很多规定出台后没有得到认真地贯彻执行而成为“睡眠条款”等;项目的多部门审批造成对农村社会稳定因素没有过多评估判断。对此,一要在政策和法律层面加大扶植力度,二要在相关立法设计中因地制宜简化程序、减少成本,提高效率。三要将一些有益的措施加以制度化、法律化,形成长久的规范而不是一时的政策或举措。
2、确立农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应当积极选出农民和农民利益的代表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过程,真正将农民的利益和呼声用制度的方式加以确立自己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代表,利益机制应当通过参与利益博弈的过程加以体现,这样才能体现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应尽可能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导者,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上体现“农有、农治、农享”,使农民自觉地利用各种条件提高自身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
3、立足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实际,引导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一是镇村路桥建设与其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结合
农村路桥建设与农村其他产业基础设施的结合与贯通,有利于提高农业及农村其他产业间的物质循环效率和能量转化效率,有利于节约内部运输成本、提高设施利用率,大大提升农村整体经济效率。
二是镇村路桥建设与生产、生活等公共设施建设结合。
农村路桥建设与居民生活及公共设施建设有机结合,不仅会大大提高农民的现代生活质量,而且也会大大提高农民通往各种生产场所的便捷程度,提高各种物料运转的便捷程度,提高各种原材料、废料及能源的综合处理和利用的效率。这将大大促进农村民主政治、精神文明、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建设与发展。
三是农村路桥建设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结合。
新农村建设是在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全面地向农村延伸、向农村覆盖,而农村路桥建设则要不断地完善,并向外拓展,以迎接、对接城市(镇)延伸、过境的公共基础设施而惠及农民群众。
四是镇村路桥建设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结合。
农村路桥建设会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反过来,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也有益于农村路桥的良好运行。农村生态环境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农业和整体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会大大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而且也会大大提高城市和全社会居民生活的安全度,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之、农村路桥建设一直是惠及民众的民心工程,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抓好推进。同时,农村强路桥建设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管养并重,建立长效养护机制,切实提高路桥使用效能,实现交通部对“十二五”期间养护提出的“五到位四提高”目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