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时期“神韵“美学范畴
“神韵”,作为审美标准,最早的提出,是南北朝时期南齐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或分或合,谢赫频繁地使用了“神”、“韵”、“气”、“力”这样的品评用语;“六法”更是以“气韵生动”打头。
谢赫所提出的“神韵气力”究竟是指什么?基于中国人物画用线条来构成形象的特质,这应该是指绘画中由线条勾勒所显示出来的一种灵动飞扬,一种内在的活力、力量感和飘逸感。
“神韵”的提出,有哲学基础和心理基础。这就是当时士人中兴起并迅即达到高潮的对个体生命存在意义和价值的自觉意识和审美意识。它提练为“神”、“韵”或其他类似的表述,集中体现于当时人物品藻上。它开始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文艺审美,而是一种人的精神面貌和社会文化性质的审美时尚。谢赫之所以能够将“神韵”用作一种文艺审美的品评标准,正是这种新兴的生命哲学、这种生命哲学的生活化表现,这种大的社会氛围的产物;也正是有了这种社会氛围和士人群体审美心理的规定制约,谢赫首次将这二字铸为一词,用于文艺审美,就不乏深度地体现了它的实质性内涵。
不仅仅是从政治实用的考察到人的生命状态的关注这样一种转进,在对政治实用的超越的同时,也就自然地萌生着对人的生命状态、精神状态的审美意识。在士林中,在当时名士们的交往中,越来越注意并强调的是人的精神自由,以及由这种精神自由所带来的整个人生命状态的旷达、潇洒、飘逸的美的意味。这种由政治实用到人的生命本体,又发展到审美的超越转进,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魏晋名士一般被判分为三个时期。《世说新语·文学》“袁彦伯作《名士传》成”条注云:“(袁)宏以夏候太初、何平叔、王辅嗣为正始名士,阮嗣宗、嵇叔夜、山巨源、何子期、刘伯伦、阮仲容、王浚仲为竹林名士,裴叔则、乐彦辅、王夷甫、庾子嵩、王安期、阮千里、卫叔宝、谢幼舆为中期名士。”正始名士尚是多取政治伦理的角度来品评,而竹林名士出则政治实用的意味减弱,中期名士则特别注意生命情调之欣赏,人伦鉴识于是由政治的实用性最终转换为艺术的欣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