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穆制度

 

昭穆制度

 

昭穆制度是耳熟能详的概念,据称昭穆是宗庙制度:父曰昭,子曰穆;昭居左,穆居右。实际上,“父曰昭,子曰穆”是《周礼》注家的观点,并非西周时代的原始资料。如果昭穆代表父子的世代交替,则必然循环不已,于是父与子均成为相对的概念。例如,昭王为昭,穆王为穆,则龚王为昭,而穆王是龚王之父,所以也可以说“父曰穆,子曰昭”,原来的定义在此已不再适用了。很明显,把昭穆制度与父子关系挂钩是不合逻辑的,多半是后世儒家为了宣扬“父父子子”的价值观而发明出来并强加于先人头上的。

昭穆制度是指宗庙制度之一,庙制规定,天子立七庙,诸侯立五庙,大夫立三庙,士立一庙,庶人无庙,以此区分亲疏贵贱。延伸到民间,祠堂神主牌的摆放次序也就是昭穆制度,如:始祖居中,左昭右穆。父居左为昭,子居右为穆。一世为昭,二世为穆;三世为昭,四世为穆;五世为昭,六世为穆;单数世为昭,双数世为穆;先世为昭,后世为穆;长为昭,幼为穆;嫡为昭,庶为穆。

如果昭穆制度不代表父子的世代交替,那么它的实质是什么呢?例如:懿王世的弁敦在周昭,宣王世的克盨、寰鼎、寰盘、四十二年逑鼎和四十三年逑鼎均在周康穆宫,幽王世的颂壶、颂鼎又在

左昭右穆

康昭宫。因此可以假设昭穆制度是一种循环,也与册命仪式有关:属于昭的王在昭宫举行仪式,属于穆的在穆宫举行。根据上述假设可作如下推理:昭王为昭,穆王为穆,龚王为昭,懿王为穆,孝王为昭,夷王为穆,历王为昭,宣王为穆,幽王为昭。困难在于铭文显示懿王为昭,与上述推理矛盾。如果这种循环不是按照继位顺序编排,而是按照长幼次序编排,那么结果就不同了:昭王为昭,穆王为穆,龚王为昭,孝王为穆,懿王为昭,夷王为穆,历王为昭,宣王为穆,幽王为昭。这一次序与铭文完全相符。这里,龚王与懿王为父子关系,但两者均为昭,进一步显示昭穆制度不代表父子的世代交替。

不过,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孝王继位在懿王之后,但在昭穆循环中却占了先,把懿王给挤到后面去了。这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有可能发生,即孝王在懿王死后继位是在懿王继位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的。这意味着懿王的生命期望值在他继位时已经不长,可能与其健康状况有关。当时的王室估计在懿王驾崩时夷王将仍然年幼,只好暂时由孝王填补真空,于是事先给孝王留下一个的位置,结果先继位的懿王反而变成了。这里我们引进了第二假设,而历史的演化符合这一假设。懿王在位时间很短,只有四年;而孝王在侄儿死后再登基,自然在位时间也不长,只有七年。第二假设也解释了孝王为何成为西周历史上唯一打破父子继承制的君王。当时做出这种安排显然是汲取了周初周公辅成王引发暴乱的教训。

根据昭居左,穆居右的说法,以康宫为正殿,则康邵宫为东偏殿,康穆宫为西偏殿。《古本竹书纪年》记载穆王十七年, 西王母来见, 宾于昭宫。可见当时偏殿也可以作为国宾馆。以上假设在西周的昭穆制度下,昭宫和穆宫两者必有一个被使用于仪式,而另一个被闲置。在穆王世,被闲置的是昭宫,该宫被用作国宾馆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无论如何,昭宫绝不可能是昭王庙。西王母不但是穆王请来的国宾,也是他的情人。难道那些康宫原则的鼓吹者们真的相信穆王会把西王母和昭王的灵位安排在一起吗?

既然昭宫不是昭王庙,穆宫也不是穆王庙,康宫也不是康王庙。对此,《谥号、康宫及其它》一文已经作了论证,要补充的一点是康宫一词早在康王世就已经被使用了。令彝 (997 BC) 铭文有用牲于康宫的文字,同时有明保即周公旦之子的出现。当时距周公辞世已有33年,距武王末年则有45年,明保能活到那时候算是长寿了。令彝铭文的下一个解在971 BC,该年距周公辞世则有59年,距武王末年有71年,无法想象明保能活到那时候并尹三事四方, 受卿事寮。由此可见,令彝不可能被排入昭王世,只能排在康王世,于是康宫也就很难解为康王庙。如果有人坚持康王为自己立庙的话,用牲于康宫就只能被解为用牲于康王;但是,铭文在用牲于康宫之后紧接著有咸既,用牲于王的描述,可见用牲于康宫不同于用牲于王,因而康宫作为康王庙的可能性可以被排除。

康宫一词虽然早已出现,其经常性的使用是在龚王世后期才开始的现象。直至穆王世,成周大室都是指宫廷正殿,铭文中的典型叙述是王才周,各大室。到了龚王世,其它政府部门也都可以称大室,如周师量宫大室、周师司马宫大室等等,于是宫廷大室必须写作康宫大室以示区别。

从现有资料来看,康宫体系是以昭穆制度为基础建立的,其核心部分包括康宫大室 (正殿)、康宫昭宫 (东偏殿)、康宫穆宫 (西偏殿) 和大庙 (文王庙);其它部分则涵盖了康宫新宫、康宫夷宫、康宫庠宫等。这一体系的建立当不晚于穆王世,有可能在昭王世。至于成康之际虽有大室,是否有昭穆制度就值得怀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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